百草枯 > 科幻小说 > 史前有大厨 > 第4节
    高明摸着下巴,嘀咕道:“原始人果然勇猛啊!”
    “高明哥你说什么?”兰达问道。
    高明摇手,“我说你哥恢复的真快!”吃了顿黑果羹,布加脸色好看多了,下了石台在山洞里走动,虽然半个肩膀不能动,可整个人感觉精神很好。
    兰达点头,跟高明夸他一样,笑呵呵道:“我哥最厉害!”
    吃了上顿想下顿,高明现在伤脑筋着。布加一个伤员总不能整天啃水果喝糊糊吧?!他和兰达还能对付两三天,可布加一定要吃有营养的,最好能补补血。
    “兰达,你知道这里有没有一种果子。”高明手指比划了红枣的大小,“这么大,外表是红的,没熟之前是青色的,吃起来脆脆甜甜的。”找到了枣子还要晒。
    兰达想了半天,摇头,“这儿我没见过,我以前住的洞附近也没有,从来没见过,高明哥你说的那是什么?”
    “我们那儿的一种补血吃的,你哥流了那么多血要好好补补......”高明声音低了,想了一会,又道:“附近又没有野鸡?就是一种在地上跑,飞不高,浑身毛的——”
    “我知道。”刚才没能帮上忙,现在知道了,兰达快速道:“咕咕,高明哥你说咕咕吗?”
    高明发现,他们命名的东西很直接,不是果子的味道就是叫声特征,倒是好分辨。点点头,“应该是的,咕咕这里有吗?我想逮上一两只熬个汤。”
    “咕咕有是有,不过不好吃,它们很笨,有时候还会撞在树上。”兰达皱着小眉头,想起以前饿的受不了吃过一次咕咕,真的难吃。“它们的毛不好揪,就算揪掉了肉也不好吃。”
    你们生吃当然不好吃了。高明只要在脑子里想象一边兰达他们生吃鸡的样子就难受,鸡毛要用开水烫,他们又没有火,随意扒了鸡毛,冲着鸡皮就啃,想想就反胃。赶紧摆摆手,高明道:“好捉就行。”
    定下了午餐吃咕咕。原本留着布加休息,哪里知道布加不愿意,高明想有布加在场,他心也安稳点,万一有大型动物,布加还能指点他和兰达。于是,高明兰达抱着石碗,布加拿着高明改良好的布兜兜。
    高明的秋衣算是废了,两只袖子都剪了,干脆把领子袖口用布条扎紧,一会摘些果子能当布袋子用。
    布加死里逃生一回,兰达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到了树林里,神色坚毅,侧面能看出有几分像布加的样子,手里握着布加的骨刀,留心观察着树林的环境。
    兰达小时候就跟在布加身边,打猎手段自然比高明好,近一两年还能和布加一起围捕一些小型猎物。高明就不行了,一路上高明问过布加最基础的,能学多少是多少,布加满脸大胡子还是看不清神色,声音很稳,“到了森林,一定要注意观察,看足迹,每个猎物的足迹不一样......”
    高明帮着兰达捉咕咕,布加在一旁冷静的观察四周。当咕咕出现时,高明就知道这家伙真的就是野鸡,羽毛艳丽,脚步轻盈,还有一双翅膀。不过看样子傻呆呆的,对他们并没有戒心,高明想起兰达说的,咕咕肉不好吃,洞人很少捉他们,想必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兰达手脚敏捷,一下子捉到一只,抓着翅膀,举着道:“高明哥,我说过咕咕很笨的。”
    “是挺笨的。”高明也觉得这咕咕换个叫法简直笨的不可思议,直接撞在兰达手里。高明觉得自己也能试试,给兰达一个‘我来’的眼神,他慢慢走向草丛中,侧耳能听到咕咕咕咕的叫声,连着扑腾了两下,最好才抓住,高明心想一定要锻炼自己的这项技能!
    高明剪了一圈秋衣边,当绳子把两只咕咕的翅膀拴在一起,先绑在树上,两只咕咕叫的可怜,三人也不管,摘了甜果、绿皮果,黑果也摘了一个,布加心细找了许多遮血草,高明看见,要不是布加想得周到,他绝壁是回去要杀才想起这玩意的。
    石碗石盆子放在水源,找齐了东西三人往回走,路过水源,高明一手拿着咕咕,一手端水碗,盆子兰达抱着,布加见了硬是从高明手里接过咕咕,高明原本想不给的,对上布加冷硬的眼神,手就松了。
    高明抱着水碗嘀咕,要不要这么凶啊!
    身后布加听见,脸上闪过一丝笑容,不过大胡子遮挡着,谁也没看见。
    回到山洞,堵严实洞口,虽然天气好空气新鲜,可不堵洞口没保障,这种精神层面的享受还是等以后再说,现在先满足了身体上的欲望再说,一盆子黑果羹出去溜达一圈,撒泡尿就没了。
    布加原本是要帮忙,高明脸一冷,硬是赶着布加上了台子休息。
    “布加,大衣盖着,山洞凉,你小心感冒。”布加身体还虚弱,要真是伤口没感染,反倒感冒了,高明觉得他会暴怒。原本穿过来心情不好,想七想八,还想矫情一两把,没想到出了这事,忙还差不多,哪里还有功夫想别的。
    高明的小刀不够用,试了骨刀,磨了三下才给咕咕放了血,兰达在洒草籽,高明看着扑棱的咕咕,没一刀毙命,也怪可怜的。点火烧水,扒了一只咕咕的毛,另一只帮着翅膀扔在角落,看着这边血腥的样子,吓得扑棱的往角落钻。
    扒了内脏,放了血收拾干净,水已经用完了,兰达要去打水,高明不放心兰达一个人,还是俩人一起去,布加早都睡着了。
    打了水回来,高明摘了两张不知道什么树的大叶子,问过兰达说是没毒,这才敢放心用。原始的咕咕又肥又大,两条腿熬汤,剩下的肉涂了绿果子的汁,这果子是酸甜的,汁水多,涂完后咕咕面上都泛着淡绿色,看的高明再次确认没毒,这才包上已经烫好的叶子,埋进火堆底下。
    架火,烧水,扔鸡腿,没盐没作料,高明快疯了,他想吃咸的!
    煮沸后,用勺子撇去油花,高明蹲在石碗旁看着,要是搁现代这个时候就是该放辅料了......
    兰达闻到香味,蹲在高明身边,“高明哥好香!”
    高明扭过头幽怨的看了兰达一眼,唉,傻孩子啊!
    咕咕汤算是没有味道,闻着还好,兰达喝了一勺子,高明根本不想动,这傻孩子还露出一副‘哇塞好好喝’,看的高明心塞,他想这辈子在这个世界他一定要把作料找出来,就算没有原本现代的样子,替代品也好啊!要让着俩兄弟尝尝什么才是美食!
    好在叫花咕咕挽回了一点面子,打开叶子,石缝吹过风,香味飘得整个山洞都是,兰达更是蹲在高明身边,像个小狗一样,两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高明心软的不成。刀子割了一片肉,递给兰达,“小心烫,尝尝味道。”
    抹着绿果子的咕咕肉变得异常鲜嫩,外表泛着金黄色的光泽,咕咕肉的油烤了出来,整个看上去像是裹了曾黄金蜜汁一样,兰达咬在口里,高明都能听见响脆的声音,外脆里嫩。
    他自己割了一片,肉质鲜嫩不说,关键是酸甜的味道配上肉质本身的鲜美,对比着前两顿简直就是大餐。兰达这傻孩子弯着双眼,盯着咕咕,咽了口水,“高明哥,咕咕好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床上的布加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高明的背影,嘴巴动了动,舌头舔了舔唇,却没说话,只是盯着高明手里的咕咕。
    高明转身就看见布加像是恶狼一样,双眼冒着光,盯着他.....手里的咕咕!
    一顿咕咕肉吃完,三个人抹抹嘴,布加和兰达同时把视线移到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咕咕上,高明无奈笑了,布加平时看着严肃稳重,到吃的上,没想到还挺可爱的。
    连着俩天兰达和高明抓咕咕,吃了两天,烤咕咕、炖咕咕,来回变着来,反正高明是吃腻了。吃得好,有营养,布加身体恢复的很好,原本也是底子好,虽然伤口深但没伤到骨头,原始人又经常捕猎受伤,身体恢复起来很迅速。
    第三天傍晚,布加活动着受伤的肩膀,虽然还疼,但这点疼在布加眼里不算什么,看着天外火烧的红霞,布加沉声道:“这里不能住了。”
    高明点头,水源太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枯掉。地形环境也不利于他们,最关键的是这里没有大海,没有海就没有盐,他不吃生的,这几天下来俩兄弟也不吃生的,这样下去总要找到盐的。虽然占这个树林,可他们三人找了一圈也没有别的能吃的,除了三样哪里都能见着的果子,他可没忘记这附近还有狼群以及熊兽,唉,布加说的对,是时候搬家了。
    希望下次能安顿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第七章小明要上路学、爬、树!
    火堆烧的噼里啪啦,棍子上串着的咕咕已经开始发出香味,黄金色泽看的人食欲大动。兰达双手撑着脸,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散发香味的咕咕。
    “小明哥什么时候能吃啊?”兰达舔舔唇,咽了口水,“好香啊!”
    高明好笑的看了兰达一眼,这家伙自从叫花咕咕出现后,从高明哥就变成小明哥,虽然他一直不喜欢别人叫他小明,可原始社会哪里知道小明已经被人玩坏的意思。
    “你啊!要是屁股后面长个尾巴,你指定已经在摇了!”高明掏出小刀切了片肉,“你尝尝,看看熟了么?”兰达配合的张嘴,高明把肉塞进去,就见兰达双眼眯着,一脸享受。
    “小明哥,没想到蜇人的虫子还能烤出这么好吃的咕咕!”兰达不可思议道。
    下午去树林捉咕咕捡柴,遇见了几只嗡嗡的蜜蜂,虽然个头大了点,不过确实是蜜蜂。高明要端蜂窝的时候,兰达和布加还不愿意冒险,会蜇人的小虫子又什么好吃的?!千辛万苦弄回来,蜜的味道可不是一般的好。
    香味太大,布加一直在洞口洒着遮血草,风一吹遮血草的臭味就往火堆上飘,就这样也掩盖不住蜂蜜咕咕的香味。
    “布加肉好了。”高明早发现布加的闷骚了,心地善良却不善言表,心思细腻却长了副凶悍的样子,虽然头发胡子碍于怕伤口感染,没给弄掉,可浑身散发的威力却能让人退避三舍。高明发现,他越来越爱逗布加了。
    明明已经馋了的布加,此刻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点点头,坐在火堆边。
    两只腿给兄弟俩一人一只,兰达已经埋头啃了,高明一抬头就见布加把咕咕腿给他,笑了笑,给自己割了个翅膀,冲着布加摇着道:“我喜欢吃这个。”
    在兄弟俩眼里,腿部肉多又嫩,尝过翅膀实在是爱不起来,没多少肉不说尽是骨头,吃的都不过瘾。
    布加将咕咕腿塞到高明另一只手里,他接过那只没有多少肉的翅膀,见高明看他,赶紧把翅膀塞进嘴里。高明心里暖洋洋的,眼睛都成弯的了。
    三个人啃了两只咕咕,洞外已经黑完了,吃的有点涨肚的高明忙着收拾,千辛万苦折腾回来的蜂蜜还有半碗,用大叶子盖着,布加受伤他的秋衣秋裤差不多都成了布条布块,这些叠整齐放好,角落里那只咕咕明天早上当早餐......
    “布加,要不要在留上几天在走?”高明在铺台子,石头台子很冰冷,就算隔了皮子也冷,布加受伤后,高明和兰达就找了些枯草铺在石板上,在上面在铺着皮子,虽然保暖不少,可后遗症就是爱起虫子,为了防止虫子,枯草是每天一换。兰达帮忙,听着高明这么说,也劝着他哥,“哥,你伤口还没好,不然听小明哥的,先留上几天?反正这几天吃咕咕水果还是可以的......”
    咕咕就算在笨这几天也已经被他们练出来了,看见它们就跑,就算高明身手练了几天也是费力才能捉到一只,再者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咕咕最近两天已经很少在他们活动那片出现了。
    布加的沉默,高明能猜想几分,只好道:“那你路上要是身体不舒服记得不要隐瞒!”说道最后已经有几分严厉。
    “我知道。”布加认真道。
    兰达已经打起了小呼噜,高明睡在中间睁着眼,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到。他心里莫名的情绪,对前路未知的迷茫和不安,从兰达口里能听出来,他们兄弟俩被赶出来之后,布加带着兰达已经脱离了他们最熟悉的范围,现如今也不知道前面到底有什么,也许有别的洞族,也许地里环境食物猎物还没有现在来的安稳,真是操碎了心!
    高明翻了个身,只听背后的布加小声却坚定道:“别怕,高明。”
    不知怎么的,黑暗里高明眼睛一酸,难受的不得了,布加比他小,却在三个人里担的责任最多,他想要是在路上遇到危险,布加一定会舍了命救他和兰达的。鬼使神差的,高明翻身面对着布加,黑暗中布加的眼神特别明亮坚定,高明看的入神,伸手轻轻抱着布加的肩膀,小声哄道:“我不怕,布加。”
    手底的肌肤轻轻颤动,高明愣住,傻傻道:“我碰到你的伤口了么?”说着抽手。
    布加的胳膊突然抱住高明,没有说话,一时间高明明白,手搂着布加,像哄孩子一样轻轻的拍打。
    这个夜晚的小插曲,等到了天亮,布加又是那个沉闷担当的布加。
    铺石台的大皮子中间放着叠好的大衣毛衣保暖裤还有两个石碗,四只脚一绑结结实实的就是个大包袱,高明穿着四角内裤,裸着上半身,脚上蹬了双棉鞋,想着一会天热走起路来有的罪受,可让他光着脚,那绝对走不了多少。
    小刀子小剪刀串在钥匙环上,高明用布条绑在脖子,钥匙和打火机都放在大衣口袋,打火机可千万不能丢。折叠起来的刀子剪刀沉甸甸的垂在胸口,高明不由想起师傅给他的四季豆吊坠,穿过来绳子还在就是玉坠不见了,难受归难受,可也没办法。
    红绳子高明绕了两圈在手腕上,算是留个纪念。
    在没救高明之前,兄弟俩最宝贝的恐怕是那张大皮子和两个石碗,走哪吃哪,靠的就是猎人的经验天赋,能趋利避害寻找水源。如今包袱里就属高明东西最多,最重的就是两只石碗,高明死活不让布加拿,他和兰达换着背包袱,心里又想兰达还小,别压着小孩子不长个子,自己吭哧吭哧的背着包袱下山,气儿都快没了,要是到陡峭的地方,包袱能压得高明滚下去,要不是兰达拉着,高明估计早一步先滚下去了。
    到了山下,布加看着高明累的红扑扑的脸,“我伤已经好了,给我吧!”
    高明喘着气哈哈一笑,做了个扩胸运动,差点能让包袱把自己打到,故作潇洒的挥挥手,轻松道:“哥以前也是练过的,这都不是事!走着!”
    兰达看的小心翼翼,小声道:“小明哥要不还是我来吧?”
    高明板着脸,虎声道:“臭小子你什么意思?!瞧不起人是吧?赶紧走赶紧走,别瞎耽搁时间,我行!”
    三人这才上路,高明想的太好了。刚到这个世界,走最远的路也就是下个山,他原以为不就是走路么?想他一米八的汉子能难倒他?可真上路了就不是这样,他们没有装水的工具,石碗不能端着水满地走,累不说还会洒走不快。高明背着包袱越走越累越走越渴,头顶太阳越来越大,整个脚像是泡在汗里,袜子已经湿完了。
    兰达见高明样子痛苦,大着胆子从高明手里抢过包袱,高明已经没了力气还手,只好顺坡下驴,心想自己这体力不过关,要加紧锻炼。
    中午日头毒猛,三个人吃了几颗小甜果解渴,继续赶路。高明看着布加和兰达像是没事一样的背影,又是佩服又是替兄弟俩感到难受,他咬着牙跟在后面。
    走在最前面的布加突然停下,高明吓了一跳,草木皆兵的观察着四周丛林,从脖子摘下刀子打开,紧紧握在手里。只见布加趴在地上,两只手扒拉开杂草,耳朵贴在地上,兰达大气都不敢喘,高明见状放缓了呼吸。
    “前面不远就会有水源。”起身的布加如是说道。
    高明脸上一喜,终于能喝水擦脸擦身子了,妈蛋他快成移动的烤肉了。
    兰达和布加虽然开心,可脸上神情严肃,比刚才赶路时分还要警戒几分,高明突然想起兰达说的水源谁都不可缺少,那么附近估计也有要喝水的猎物。
    三人往前走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水源,途中高明捉了一只咕咕,轻快道:“怎么样?”
    兰达捧场,笑道:“小明哥你捕猎越来越好。”
    听得高明有几分汗颜,捉咕咕还谈不上捕猎这么高深的技术,不过也是好开始。布加观察了地形,在里水源不远处,一个靠石头的地方安顿下,兰达在铺皮子找枯树枝,布加去打水。这条水源是条河流,规模挺大,高明怕有大型动物,布加伤又没好利索,好说硬磨着一起过去。
    高明抱着个石盆,布加拿着碗跟在高明身后,眼神意味难明。昨晚剩下的蜂蜜早上出门前已经吃光了。
    打了水,高明将脖子处挂着的秋裤腿拧湿,擦了把脸和身体,又拧了遍,举手道:“布加我给你擦擦,等会洗干净给兰达也擦擦,凉快点。”
    不等布加反对,手上的棉布块往布加身上摸,吃豆腐占便宜本来是有的,不过看到布加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时,什么心情也没了,手底下的肌肉绷得紧紧的。
    “好了。”高明洗了棉布块,抱着水盆子和布加往回走。
    兰达见俩人回来,舒了口气,道:“好慢!”
    高明捏了把兰达英俊的脸,这几天下来感觉兰达有点小婴儿肥,他好像瘦了一些,不过更精神了。将手里的棉布块递给兰达,“给你,擦擦脸和身,我去宰咕咕。”
    一路上摘了不少遮血草,这玩意儿到处都是,草头圆鼓鼓的,里面全是籽,杆子细长,因草头大的缘故,压倒一片,看上去挺有意思。
    布加拿着骨刀挖了个坑,先洒满了一层草籽,高明在坑里宰了咕咕,血和毛还有内脏全扔进坑里,布加又往上洒了一层草籽,兰达填了土,又往上铺了干草,闻着没有味这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