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枯 > 玄幻小说 > 公主与女巫 > 第 393 章
    辉耀现在什么情况,洛芙不知道,也管不着了。她只知道爱丽丝在那看着没问题,其余的,她暂时不想去想。
    和白打招呼之后的第二天下午,洛芙和紫芫摸出宫殿,跑到外面大街上闲逛。
    央都的建筑风格和大都又有不同,如果说大都的建筑是带有时尚和工业化城市特有的随便风格。因为建造房子便宜而随便凑活,新颖和古老混合在一起,实用为主美观随意,总而言之整个城市具有着某种魔法世界风格工业朋克类型的大都市美感。那么央都,则是对有千万居民的地上神国的最好诠释。
    他们去了人最多最热闹的商业主干道,入目所见的建筑全都带着活泼而庄重的一致风格。砖石的建筑有着整齐平滑好像浅色大石一样的表面,门窗边角和屋顶边缘带有西方文明风格富有美感的纹路图案。
    虽然每一所建筑都有着各自特色的实用功能设计,结构上十分不一样。但因为这些和谐一致的色彩构成和门窗边角的风俗装饰,整体来说,央都的建筑具有某种悠久而美丽的风格底色,放眼望去十分和谐,共同构成了整个城市建筑群风格独特的底色。
    这是央都的主干道,同大都一样,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能力者,贵族,商人,和各种各样出于种种目的四处旅行的人群来来往往。有旅人带着装备独自游览,有本地居民结伴而行。路边有小商贩兜售商品小吃,马车和魔动力机械车在主路上来来往往,看上去热闹得很,十分富有世俗之间独有的热闹烟火气息。
    央都是魔国和巫师帝国共同的首都,街上行人的主要种族从人类换成了巫师和魔族,他们有的耳朵尖尖,有的头上长角。更多人穿着相对大都而言过时和保守的传统风格大衣和法师袍。相对大都,更多人做能力者,官员和贵族打扮,言谈举止也带着更多西方地区传统矜持的做派。
    尽管乍一看去,居民的风俗审美都和随便乱长烩成一锅的大都十分不同,但央都终归也是和大都齐名的国际大城市,它具备某种让洛芙感到亲切的大城市的共同点。
    这里的本地居民虽然更多的保留着自己引以为傲的传统特色并为之自豪,但也对外来的人们接受良好。外来的旅客和本地人一样,共同构成央都街景风气和日常生活的画卷。
    大城市的居民不排外,外来人是大城市固有的组成部分。
    洛芙很喜欢这一点,这让她想起自己前世的祖国大城市,也让她和紫芫这两个穿着不那么随便的人类都不显眼了起来。她今天穿着新置办的凡人高端品牌裙子,奶黄色的柔软的羊绒材质,看上去十分温暖厚实,露出小腿包裹在深棕色的短靴里。
    超凡不怕冷,但为了应景,在裙子外面她套了一件毛茸茸的粉色兔子皮大衣。有很多白白的绒球球的袖口和领子,腰收的高,罩在裙子外面的下摆宽大轻软,一样毛茸茸的。
    地上神国不可能有危险,这套衣服是洛芙憋了那么久穿出来玩的。只图好看,没有能力者装备配套的实用价值,是彻底的凡人衣服,短靴有跟,裙子只过膝盖,贵族成年女士可不会穿这么短的裙子。
    穿着这一身,洛芙仿佛梦回前世少女时代,自己就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紫芫在暗无天日的鬼地方呆久了,出来就一直养伤,也无聊的很,有意要接触接触热闹的凡人社会。他心情好,看着洛芙穿的这么可爱,也换下了超凡长袍,穿了一身能够和她的小裙子绒球球外衣相应和的大衣马甲三件套。
    男士着装比起女装终归内敛暗淡一些,紫芫走在洛芙身边,深灰色的条纹大衣和黑长裤都很收敛,只在脖子上应和洛芙系了一条看起来很温暖的浅黄色围巾。他终归是超凡,这套衣服用料十分考究,男士着装太普通往里加点能力者设计也不打眼。只是这些粗略看去,却不能轻易看出来了。
    他穿了应景的衣服,洛芙高兴,亲亲热热地挽着他的手走在大街上,时不时指着路边漂亮的雪花装饰和新年橱窗给他看。漂亮的凡人姑娘和安静收敛衣着考究的年轻男人走在一起,看起来有点令人羡慕的一对的那种样子了。
    洛芙穿着她可爱的毛茸茸外衣和小裙子,梦回青春年华,走路都好像在跳。她挽着紫芫,和他沿着这条街一路走一路看,看到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想进去逛一逛,有好看的首饰和衣裙就和紫芫比划比划问他好不好看,紫芫觉得好看就买下来,反正她有钱。
    富婆的快乐,朴实无华.jpg
    紫芫对逛街兴致缺缺,也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但他出来本来就有逛逛闹市接触世俗的意思,一路走来,看看旁边的旅人,富商,官员,侍者们的对话,能够感受到凡人短暂而鲜活的人生,并且他们也在为这样的人生拼尽全力,努力工作,肆意高兴和恼怒,这倒是让他感觉好了很多。
    更何况洛芙在她身边,他的姑娘贪玩却不烦人,觉得有趣说不定人就摸没了,紫芫要分心看着点她,顺便欣赏一下洛芙逐渐放下一切能够开怀的少女姿态。那是她灵魂深处鲜活生命自带的美好,不需要表达就有少女的娇憨扑面而来。
    他喜欢这样的洛芙,所以跟着她后面瞎逛,大多数时候都在左看右看站着发呆,偶尔负责对洛芙问他品评的衣服和包发出夸奖的声音,然后在她付钱的时候继续左看右看站着发呆,倒也说不上多么无聊。
    在一家央都十分有名的高端饰品店,洛芙看上了他们白金镶钻石的小兔子头饰,想买一个玩,花了一点时间犹豫不同的款式。紫芫在旁边没事做。他本来想劝洛芙没多少钱都买了,但姑娘不愿意,声称‘就算买得起她今天也只能戴一种,当然还是要选出哪个更好看’。
    她这样说,紫芫也不劝了。这可能是她们年轻姑娘特有的某种消遣和自娱自乐的方式,他想,旁边别人家的小姐和夫人好像也是这样在柜台选择的,或许是不用花钱就在柜台提前畅想一下拥有这些饰品的感觉?
    这终归是没有多少钱的东西,洛芙难得出来玩开心了,他知道她不会纠结很久,跑到旁边拿了新一期的珠宝设计杂志来翻了两眼。最近他们开始又流行复杂的花样不走简约风了,凡人的时尚设计是个圈啊,兜来兜去都会兜回来。
    一对贵族男女在隔壁选项链,黏黏糊糊,引人注目。紫芫听到了有点耳熟的姓氏,一时没想起来,倒是被他们的对话吸引了注意。
    “我爷爷肯定会问我这么昂贵的项链是从哪里来的。”那名贵族女士说道,两边的耳坠还一致,是位尚未婚配的小姐,“我不能收,爷爷一直十分清廉,家里昂贵的首饰会被人说闲话,我没法解释。”
    “你可是沃米尼家的小姐,这样花一样的年纪,没有一两件拿得出手的首饰怎么可以呢?”那名贵族男青年劝道,说辞似乎有道理,让那位小姐意动,“安,收下它吧,只有它才能配得上你的美貌。我是这样的爱你,更何况……”
    他凑近了那位小姐的耳边,压低了声音避过了在场的凡人,但对紫芫来说这种压低没有显著效果:“更何况你怀着我们的孩子,你都为了我牺牲至此,我怎么能不把最好的给你呢?”
    那少女流露出一种羞涩和忐忑的神色,那年轻人从她耳边退开,信誓旦旦:“你放心,我绝不会辜负你。等过些日子我就去求你祖父把你嫁给我,我这样的身世,沃米尼大人绝不会拒绝。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那少女娇羞地点点头,允许年轻人亲自为她戴上项链,白皙的脸颊上有着薄薄的红晕,显示着对爱情和未来生活的无限期盼。
    紫芫:……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行,家里不知道连孩子都搞出来了。
    他当年和洛芙好的时候没得到切斯特批准没错,但诸神这边几乎吃瓜围观围观了全场,没有不同意的。况且超凡的传统和贵族不同,他们依靠自己的能力独自生活,当然是想和谁好和谁好,好了也能负责。不像贵族看似独立自主,实际上无法离开家族的支持。
    就这条件,现在的小年轻可真会玩。
    沃米尼这一家的家主恐怕要头疼死了,想来又是一出闹剧。紫芫事不关己地翻杂志,只是沃米尼这个姓氏有点耳熟……不是央都的超凡,可能是在职不长不短的凡人大臣吧。
    洛芙挑好了可爱的小兔子头饰,蹦蹦跳跳过来拉着他看。姑娘金色的发丝上别着白金的小兔子,兔子发卡两只耳朵长长立着,看起来憨头憨脑的还挺可爱。
    “阿芫,你看你看,好看吗?”洛芙拉着他,把脑袋探过去让他更清楚地看自己头上的新发卡。
    小兔子很可爱,但没有小兔子也可爱。紫芫情不自禁地笑起来,伸手摸摸她的头顶:“好看,像你一样毛茸茸的。”
    白金钻石的发卡并不毛茸茸,只有洛芙的大衣毛茸茸。她牵着紫芫嘿嘿笑起来,袖口的绒毛蹭到了紫芫手上,又绒又软,摸一下就能感到穿着一定温暖极了。
    紫芫把珠宝杂志合上,拉着她的手站起来,还低头顶顶她的额头:“买好了?”
    “嗯!”
    “还有别的喜欢吗?”
    “没有啦,我就是喜欢这个小兔子才来的,阿芫你久等了。”
    小兔子在她的金发之间闪着漂亮的银光,洛芙乖乖牵着他,手温凉柔软,袖口领口的边边毛绒绒的很可爱。紫芫没忍住,用嘴唇蹭了蹭她的额头。跑了这么久,洛芙的头发稍微有点散,额头有些碎发,亲上去也是毛茸茸的了。
    他捏了捏她的手,因为被她在乎和爱着而感到温暖和幸福,伸出手肘让她挽着,感到一阵心满意足:“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