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回过头,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你说!你选谁?”
许久,慕景南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之后,他看看艾伦,又看看艾米,嗫嚅着说了一句:“我……我也不知道!”
眯了眯眼,艾米笑嘻嘻地看着他:“不知道,那就先不选咯!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转头看向艾米,慕景南的嘴唇动了动,终究说不出话来。
艾米见他一脸别扭的样子,“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景南哥哥,你不用这么担心!我选哪所学校,绝对不会因为你而做改变。我刚才的话,不过是玩笑罢了!”
听完她的话,慕景南如释重负地长长吐了一口浊气。
对面的艾伦看着他对艾米讨好地谄笑的样子,冷嗤了一声,二话不说起身就走。
慕景南忙不迭地就起身追了出去:“对不起,艾米,你慢慢吃,我们先走了。”
低头看了一眼空空如也的餐盘,艾米努了努嘴:“啧啧啧,真想不到,景南哥哥居然弯了呀?不过,也许趁机他还没有彻底地弯……”
想到这里,艾米的脸上露出了算计的笑容。
把餐盘收好,艾米拍了拍手:“真是他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
慕景南追上艾伦之后,却又不敢上前搭腔,只能隔着五十米的距离,在他身后几步亦步亦趋地跟着。
艾伦当然知道他就在身后。
可是,他还在生他的气!
居然对那个什么艾米笑得那么灿烂,简直让人嫌弃。
再一想到,他刚才居然都没有选自己,立即更加生气。
他可是连家主之位都舍弃了,他为什么还是这么无动于衷呢?
这个念头冒出来之后,艾伦自己也吓了一跳:什么时候,他开始用自己所谓的“牺牲”来衡量慕景南的爱了?
这太危险了!
因为,他所有的选择,都是基于自己的内心!
而自己的选择,不该让慕景南来为此付出“代价”。
想到这里,他瞬间就理解了刚才慕景南的行为:他不想让对方为了自己跑来北大,是不是也担心对方的付出最后打水漂?
这么说,他也不是对自己无动于衷?
一定是这样!
他爱我?
他不爱我?
心里的两个小人对话了无数次之后,艾伦觉得,慕景南心里并非全然没有他!
于是,他的心情瞬间就豁然开朗起来。
“我想吃冰淇淋了,要不要一起?”
慕景南低着头跟在艾伦身后,冷不丁地就直接撞进了艾伦的怀里。
“哼!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嘛!这么快就投怀送抱了?”
脸蛋红到了脖子根,慕景南眼神闪烁着四处张望了一下,强迫自己镇静下来:“你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艾伦也不想把他逼得太急,连忙就转移了话题:“校门口,走不走?”
“啊?哦!”
语焉不详的慕景南,还沉浸在刚刚艾伦的怀抱还不错的回味里,稀里糊涂地就跟着艾伦往校门口走。
走在前面的艾伦,鼻尖仿佛还有慕景南身上淡淡的皂香味,心情瞬间又春风和煦起来,不由自主地就哼起了小曲儿。
慕景南跟着他身后,见他一会怒气冲冲、一会又喜不自禁的模样,完全摸不准他的脾气。
不过,看到他生气的时候,慕景南自己也跟着心口闷闷的,见了他欢欣雀跃的时候,自己也感到很松快。
这种感觉熟悉而陌生——似乎曾经在沈心澈不理他的时候,他也有这种闷闷的失落感,但现在这种情绪的起伏却来得更为明显一些。
莫非,自己真的弯了?
呸呸呸!
一定是被艾伦纠缠太久,害得他都出现幻觉了。
“呲!”
再次撞到艾伦身上,慕景南疼得龇牙。
艾伦回头见他痛得脸都皱成了一团,暗暗发笑,莫名地开心。
谁能想到,叱咤娱乐圈的经纪公司老总,居然有这么蠢萌的一面。
嗯,没错,此刻的慕景南,在艾伦眼中,就是个傻得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的呆子。
偏偏这呆子读书还这么厉害,可见是读书读傻了。
于是,艾伦愉快地给慕景南取了一个名字:“呆子!书呆子!”
茫然地张望了一圈,慕景南才竖起食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是说我吗?”
艾伦从鼻孔里冷哼了一声:“对!叫的就是你!”
慕景南的脸,又可疑地红了起来,低声地为自己辩解着:“胡说!我才不是书呆子!”
“那就是呆子!”
“你才呆!”
艾伦把舔了一口的冰淇淋递给慕景南:“好好好!我们都是呆子,刚好凑一对,行不行?”
慕景南光顾着和他辩解,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这个舔了一口的动作,接过去就直接用力地咬了一大口。
看着眼前的呆子把自己舔过的冰淇淋直接吃进肚子里,艾伦顿时笑得眉眼弯弯。
呆子就是呆子!
这不就是间接地接吻了吗?
想到这里,艾伦又觉得心里美滋滋,都快冒泡了!
既然呆子这么不避嫌,他决定大人有大量,原来他刚才和那个什么米说话的谄媚了。
慕景南看着心情大好的艾伦,弱弱地问了一句:“冰淇淋有那么好吃吗?”
“甜的东西都能治愈,因为它可以让人忘掉生活的苦!”
看了艾伦严肃认真的脸庞好几下,慕景南忍了又忍,最后还是问出了自己的疑问:“可是,你似乎没有多少苦啊!”
“你怎么知道我不苦?爱不得就是世间最大的苦!爱人就在跟前却爱不得那是更大的痛苦!”
他就知道!
艾伦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假装抬头看天空,慕景南觉得,自己还是选择默默闭上嘴巴的好!
艾伦因为“被间接亲吻”,心情大好,也就没有再逼慕景南。
反正这一年里,他已经用了各种办法。
无奈,慕景南就是软硬不吃。
不过可喜可贺的是,眼下慕景南总算没有像以前一样那么排斥他。
要知道,一开始的时候,慕景南恨不得见了他就绕道走。
很多时候他一靠近,慕景南就会想办法离得远远的。
更可恼的是,刚刚上大学的这些小姑娘们,也不知道怎么那么早熟!
一个个地,都想着往上赶。
不是写情书,就是送礼物。
多亏了艾伦每天都会早起练功、顺便帮慕景南占座。
慕景南虽然会排斥艾伦,但是并不排斥艾伦帮自己占座,反正艾伦要么就不来,要么就在一旁趴着看他。
与其让他大张旗鼓地“隔空相望”,不如把他放在身旁——他只要把书本打开往中间一挡,大家就会以为艾伦只是在睡懒觉。
正因如此,那些女同学们便一个两个三四个都争先恐后地往慕景南的座位上塞情书、塞礼物。
艾伦每次都是一边冷笑,一边提前全部没收。
这种脏东西,还是不要污了慕景南的眼!
要论文采,他的诗歌可是上过杂志的——当然那是国外的刊物!
不过,英文版情诗,听起来似乎逼格更高!
当然,为了入乡随俗,艾伦还特地学习了一下华夏诗歌,被古体诗的“平平仄仄平平仄”弄得晕头转向之后,他选择了比较容易驾驭的现代白话文诗歌。
对自己高要求的艾伦,只要看到有人给慕景南写情信,就自己写一首情诗给慕景南。
他将这种行为称之为“每日三分钟练笔”——只可惜,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有勇气把这些情诗给慕景南看。
艾伦安慰自己:等到他们在一起了,他再一起把这些情诗给慕景南,他一定感动死了。
好在这些情诗也还不算多,也就大概两百多封。